参与公款旅游如何处罚?
《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4条规定,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8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公款旅游要看情况,如三八节单位组织的妇女外出旅游是一个团建活动,不用处罚,但是,如果以考察名字,干部私自外出旅游。应该是按照违纪处理,一般情况是记过处分,退还报销的旅游费用。重者,会有降职或者降级处分,退还旅游费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参与公款旅游的一般人员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主要看参与公款旅游的一般人员在这个公款旅游案件中,参与程度的深浅或者说是所起作用的大小。
如果仅仅是参加了公款旅游,一定会被要求将所消费的公款退赔出来,并且会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如果是提议进行公款旅游或者说在进行公款旅游的决策中起到一定作用,除了会被要求将所消费的公款退赔出来以外,还会根据在其中所起作用的大小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3旅游官员受处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3旅游官员受处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